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校内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进行初评排序,经学院排序后的汇总表(见附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2、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申报材料至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预算审核:
1、预算审核方式:网上审核,申请路径为:财务处网页-科研审核-科研项目预算申报(对外)。请注意:经办人提交后,项目负责人需在“我的待办”中点击签名后发送,财务才会接收到审核申请。
2、提交预算审核材料:经财务审核通过的预算审批单纸质版(需签字)。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901965
三、申报截止时间:
1、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网络填报;
2、2023年4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申请书至科技服务大厅社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旦报送,不予退换。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用章需登陆科研系统提交申请,申请路径为:科研系统-申请-纵向用章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用章审批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随其他材料一同交至社科处;
2、纸质版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5份,活页1份。为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填写内容一致,申请人须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最新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在网络申报完成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纸质版,此时《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序号”栏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各单位最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必须是从网络申报平台下载打印(带项目申报序号)的最终版。
联系人:张胜华
电话:0551-62901420
原通知网址: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nopss.gov.cn)
附件:XX学院2023年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务必排序).xls
社会科学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