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管理,精准归集高质量科研业绩,现就做好2025年度人文社科突出业绩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时限
本次登记与申报的突出业绩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三报一刊”或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的研究成果;
2. 获得各级领导批示、相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研究成果;
3. 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
成果的发表、批示、采纳、获奖时间范围限定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填报渠道及要求
1. 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人文社科成果登记版块与奖励申报版块常年开放,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及时登录系统,按要求填报成果信息,并同步上传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
2. 科研论文类成果另有专门认领系统,请勿在上述两个版块中重复上传。
3. 请各学院加强对本单位教师填报成果的审核管理,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校内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之前。
三、工作说明
学校将对申报的成果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将纳入学校科研业绩库,作为后续申报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科研奖励的重要依据。
成果填报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1420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