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梳理我校人文社科科研成果,规范日常科研成果归集、统计与管理工作,现就常态化开展全校人文社科科研成果线上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本次成果登记时段为2026年1月1日至今,统计范围为该周期内已完成、已发表、已获批的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具体类别如下:
1. 领导批示成果:获国家、省、市各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专项圈阅等相关成果。
2. 决策采纳成果:研究报告、咨询文稿等成果,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正式采纳应用的相关佐证材料。
3. “三报一刊”理论文章: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权威平台公开发表的理论研究类文章。
4. 其他媒体理论成果:除“三报一刊”外,各类公开刊发的理论文章、时政评论、智库短文等成果。
5. 学术期刊论文:已正式见刊、网络首发、录用定稿及待刊发的各类学术期刊论文。
6. 学术著作成果:包含学术专著、编著、译著、规划教材、古籍整理著作、社科普及读物等正式出版成果。
7. 科研获奖成果: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行业权威表彰及重要学术竞赛、学术荣誉类奖项。
二、填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报送流程:科研人员自行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线上填报,经所在学院逐级审核后统一归档,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二)佐证附件:各项成果须同步上传清晰完整的佐证材料,按类别规范提交:
1. 领导批示成果:批示原件页、文件首页、单位盖章页。
2. 决策采纳成果:正式采纳函、加盖公章采纳证明、成果采用通知。
3. “三报一刊”理论文章:报刊版面、刊物封面、正文、刊发日期页。
4. 其他媒体理论成果:全文截图、正文内容、刊发时间页面。
5. 学术期刊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检索证明或录用通知。
6. 学术著作成果:书籍扉页、版权页、CIP数据页、目录页。
7. 科研获奖成果:获奖证书、正式颁奖文件、官方公示材料。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严格恪守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成果信息真实、数据准确、材料完整,严禁虚报瞒报、漏报错报、重复登记。
2. 所有登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我校,成果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无署名争议。
3. 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初审把关,规范成果分类,补齐完善佐证材料,统一格式规范上报。
重要须知:涉密成果及相关材料严禁线上填报与上传。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420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