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0年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
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授予证书,并给予奖励。按照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范围
各高校均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每校限报1-5项。请各高校按照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三、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者:申报者可为个人,也可为由若干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但须指定一位牵头人(合作研究成果必须为第一署名人),每人或每小组限报一项。
3.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可为学术专著、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包括工作成果)三类,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今,具体要求如下: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单独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单独申报。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独立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5)以工作成果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报告,须围绕当前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形成经验性、规律性研究成果。
四、申报材料
每项成果需提交《申报评审表》3份,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3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档1份(学术专著类成果除《申报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可以只提交纸质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须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
五、申报程序
1.各高校对本单位《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办法的规定;(4)《申报评审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内容是否准确、客观,表达是否准确、规范。
本校各有关单位及部门认真组织,在6月15日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到社科处文科办,因限额申报,若申报数超过限额数,社科处将邀请校外专家评审排序上报。
联系人:王荣钊 电话2901118
邮箱:
社科处文科办
2010年4月7日
附件: |
1、 附件:“2010年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评选办法.doc 2、 附表1:申报一览表.xls 3、 附表2:申报评审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