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1浏览次数:26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5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鉴于我校近年来的申报及立项来看,有理工科背景的老师优先推荐申报。
  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院士牵头申报,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  附件: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联系人:魏婷    62901118

社科办

2015年1月21日

阅读 202 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