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函【2010】23号)、《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2011)》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申报。
1、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需具有实践性、创新性、时效性,不接受理论项目申报。
2、经广泛征集、专家论证,本年度指定选题已经确定,请根据《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指定选题》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本年度立项项目将主要从指定选题中产生。
3、本年度项目申报也鼓励各单位根据创新实践和工作需求自选选题,但在立项指标、资助强度上会比指定选题有所减少。
(二)根据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本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实施周期将进行相应调整,所有立项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实行网报。
申报老师请于3月19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社科办,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附件不得超过10M。电子版申请书中所有涉及签字及加盖公章的部分,无需填写。
社科办联系人:魏婷
联系电话:62901118
附件:
社科办
20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