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修订)》(皖社科规划办【2013】1号)的规定,2014及以前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应已完成研究任务,涉及需结项的项目有14项(见附件)。现就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4及以前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二、结项办法
1、项目研究任务已经完成的,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结项手续。
2、结项材料包括:
(一)《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1份;
(二)最终成果简介1份;
(三)最终成果文本一式4份(其中匿名3份);
(四) 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电子版一份;
(五)有变更事项的,须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批文。
3、本次如有重大事项变更,须填写重大事项变更表
4、请各负责人于2016年11月10-15日,将结项材料纸质版送科技服务大厅社科窗口(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纸质材料全部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打包发至
(以姓名+合同计划号命名)学校汇总后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联系人:魏婷 电话:62901951
社科办
2016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