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假期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等部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精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4浏览次数:1424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因申报和论证工作均需在寒假期间完成,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并做好组织申报和论证初审工作。现就各类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再次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节点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个人申报(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17日)—学院初审(1月18日-20日)—申报者提交电子版由社科办组织外审并反馈(1月21-23日)—申报者修改完善(1月24日-2月21)—社科办形式审查(2月22日-25日)—正式提交(2月27日)。

附件关于做好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课题和教育部教育学课题

个人申报(1月5日—2月12日)—学院初审(2月13-15日)—提交电子版由社科办组织外审并反馈(2月16日-18日)—申报者修改完善(2月18日-20日)—社科办形式审查(2月21日)—正式提交(2月22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课题和部级教育学课题申报的工作的通知

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

个人申报(1月5日—2月20日)—学院初审(2月21-23日)—申报者修改完善(2月24日-27日)—申报者上传申报系统(2月28日)—社科办形式审查组织外审并反馈修改意见(3月1日-6日)—申报者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申报系统(3月7日-3月15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专项项目)申报时间节点

个人申报(2017年1月5日—2月18日)—学院初审(2月19日-23日)—申报者修改后上传申报系统(2月24-28日)—社科办形式审查及外审并反馈修改意见(3月1日-3日)—申报者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申报系统(3月4日-3月5日)。

附件1:关于做好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特别提醒

1.申报人当年度只能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专项)之一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专项)实行登录申报系统申报;

3.凡属于限额申报的项目,将提请学校学术委员邀请校外专家遴选推荐;

3.各类项目的限制要求见相关项目申报通知。

联系人:国家社科项目  魏婷老师    62901951  62901118

       教育部社科项目 张胜华老师  62901951

社科办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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