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婷发布时间:2017-06-29浏览次数:467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7年 6月20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学校将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由中检单位在线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1份。

  5.在线填报截止日期:2017年7月16日,请项目负责人于7月17日上午8:30-11:30将纸质材料交科技服务中心值班窗口。

  四、其他要求

  各中检单位、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注意事项

   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社科办

2017/6/29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本次需中检的教育部项目.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