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每三年评选一次,是我国人文社科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奖项,它对于提升我校社会声誉和学术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工作尚未启动,为了更加充分准备申报材料,提高我校申报质量,现发布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申报工作通知,请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间范围及成果类型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有以下成果的老师请积极做好申报准备:
1.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2.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3.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省部级以上领导人批示的研究报告。
4.其他符合报奖条件的成果。
二、材料准备
请参考附件准备文字材料,做好各项支撑材料(如成果引用、转载、采纳情况、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收集整理。
社科办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实施办法.doc
附件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