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之“党风廉政建设”应急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胜华发布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696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应急项目指南,经研究决定组织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之党风廉政建设应急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基本要求

本计划项目达到下列预期成果之一即可结项,其他成果需提交成果材料,由验收专家组评议。具体如下:

(一)一般项目预期成果

1.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报告字数在5千字以上,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普遍意义,或对指导和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实质性贡献和推广应用价值。

3.研究成果被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纪委全委会或政府部门采纳(以相关批示或采纳证明为验收依据);

(二)重点项目预期成果

1.获批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或安徽省软科学项目或其他省级项目;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光明日报(智库专刊)》《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主管、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上发表的成果视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3.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报告字数在5千字以上,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普遍意义,或对指导和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实质性贡献和推广应用价值。同时,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成果被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纪委全委会或政府部门采纳(以相关批示或采纳证明为验收依据)。

4.研究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获奖、媒体报道或被决策采纳。

成果形式是论文的,必须以合肥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规定数量的学术论文,论文内容必须与立项项目密切相关。

二、材料报送

(一)申请项目结题(以下条件具备其一):

1.达到预期目标项目;

2.未达预期目标,但经所在单位审核认为达到项目研究质量要求的项目。

申请项目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012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合肥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之“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

(注: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不需要签字盖章,由科研院统一报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

(二)申请项目延期结题

申请项目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01231日前提交《合肥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之“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二号楼528室,电子版发送至zhouchu1212@hfut.edu.cn

联系人:周矗,电话:15855110313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之“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之“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科研院   纪委办公室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