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范围通知如下:
1. 中检范围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依托学校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2021年8月20日至9月30日,中后期管理系统开放受理一般项目网上中检,系统将在线发布提醒。2022年中检范围为:2018年立项且在2022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
此后每年以此类推,不再单独发布中检范围的通知。
2. 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一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在立项后第5年进入清理范围。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2017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此后每年以此类推,不再单独发布清理范围的通知。
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请根据本通知精神每年及时督促、协助相关项目责任人开展中检填报和结项报送工作。
教育部通知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008/t20200814_478076.html
社科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