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中检项目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省属院校还需要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无需邮寄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学校/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2、纳入清理期的2019年一般项目(附件1),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在线提交结项申请,随后邮寄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套。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2019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请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
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复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3、2018年一般项目(逾期项目)结项受理注意事项:2025年1月10日前学校和省厅科研管理部门可在线审核退回修改2018年一般项目,超期项目负责人无法再提交结项。学校和省厅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25年1月20日17:00前,结项纸质材料1套尽快邮寄到社科管理中心。
2018年一般项目务必按时提交结项,按时审核,超过各时间截点“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项目的操作权限,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结项(省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好逾期项目的结项受理工作),以免错过截止时间导致无法结项。
2018年一般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无法按时完成结项的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项目。
4、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5、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联系方式:010-58802730。
(已邮寄结项材料的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结项审核周期3个月左右,可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官网查看结项情况。)
附件:1.2024年度项目清理一览表(含2018年逾期项目).pdf
科研院社科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