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注意事项

发布者:张胜华发布时间:2024-09-09浏览次数:10

1、需中检项目请于20249月30日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省属院校需要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无需邮寄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学校/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2、纳入清理期的2019年一般项目(附件1202411月30日在线提交结项申请,随后邮寄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1。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项目可申请延期2019项目最可延期至202512月31日,请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

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复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32018一般项目(逾期项目结项受理注意事项:2025年1月10日学校和省厅科研管理部门可在线审核退回修改2018年一般项目,超期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交结项。学校和省厅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25年1月2017:00前,结项纸质材料1套尽快邮寄到社科管理中心。

2018年一般项目务必按时提交结项按时审核,超过各时间截点“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项目的操作权限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结项(省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逾期项目结项受理工作)以免错过截止时间导致无法结项。

2018年一般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无法按时完成结项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项目。

4、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打印稿结项成果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打印稿结项成果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5、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联系方式010-58802730。

(已邮寄结项材料的耐心等待审核结果,结项审核周期3个月左右,可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官网查看结项情况


附件:1.2024年度项目清理一览表(含2018年逾期项目).pdf

附件:2.2024年度项目中检一览表.pdf



科研院社科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