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张清发布时间:2025-10-2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研究专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标准,每项资助6080万元,立项后参照重大项目管理。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3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研究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报时间与系统

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51110日至112317时开放。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四、校内材料报送要求

为确保学校有充足时间进行审核与推荐,请各单位于20251118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版材料:

1《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意识形态审核表》一式1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Word格式)和《选题说明》电子文档。

23篇与申报选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PDF格式)。

3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wskc@hfu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学院+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

3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4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420

原通知: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申报公告

附件: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