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社会科学处发布时间:2026-03-18浏览次数:12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函〔2026〕9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选题及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从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28个选题方向(见附件1)中选取题目。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单位可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各有关院校、科研院所及省旅游学会可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申报人需填写《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项目评审工作,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1.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成果要报稿,每篇2500字左右。

2.最终成果。研究任务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3万字左右,并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委托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校内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于3月27日上午10点前统一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420

邮箱:rwskc@hfut.edu.cn


原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1: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

附件2: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