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人文社会科学处已于2025年10月18日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现就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限报9项,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奖限报1项。为大力推动此项工作,请各单位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人文社会科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依据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
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1.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
1.1《申报评审表》为10份(至少1份原件,其中1份由学院签字盖章后供学校留存),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1.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1.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9份,交由学校留存的申报表不需要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2.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只需要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申报评审表》10份(至少1份原件,由学院签字盖章),其他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二)电子材料报送
《申报评审表》(含专区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按照报送时间节点要求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hfut.edu.cn(格式为PDF版本,命名方式为:申报单位+申报人+证明材料。)
(三)各学院需要将《申报汇总表》进行排序,纸质版本由学院签字盖章(附件9);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人意识形态领域说明书1份。
(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1.11月6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统一报送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材料;
2.11月10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统一报送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
3.11月21日前,完成校内公示,根据公示结果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申报工作。各学院报送正式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人文社科处。
4.11月26日前,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申报。
5.12月7日前,学校集中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420
地址:屯溪路校区学术会议中心科技服务一楼大厅
人文社会科学处
附件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docx
附件4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
附件5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附件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7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8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9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学院).xlsx